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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夏洛克》特别篇:一起发生在冬天里的盗窃案(二)


2012-2-7 08:52 /
尼克斯出版社比我们想象的要小的多。它藏身在一片商业区中,背后就是流莺和瘾君子经常徜徉的、臭名昭著的漆黑小巷,而面前则是一片时髦的成衣店。这家出版社似乎很不希望被人认出来一样,它没有广告牌,只是勉为其难的挂了一个 “出版社请上二楼”的小招牌在一楼,而更奇怪的是——我认为简直是不详的——它的一楼破败不堪,明显无人居住,从破碎的玻璃窗里看进去也是一团灰蒙蒙的雾气。上二楼的台阶摇摇欲坠,扶手锈迹斑斑,我几次质疑福尔摩斯的这支报童情报队是不是终于犯了一次错误,这里无论如何都不像是正派人该呆的地方,他也显得有些踌躇,但却还是起劲的在楼梯附近到处观察。

    “你到底在找什么,我的朋友?”我忍不住问道,一位穿着讲究的呢大衣还带着黑色鸭舌帽的绅士,像猎犬一样地嗅来嗅去,这景象实在是可笑——尽管我之前就看过好几次。

    “不……没什么。”

    “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回去了?或许我们可以问问给这本书刊登广告的报纸,《泰晤士日报》,这家报社在一个体面的街道上,而且我们都知道它附近有个不错的——”

  “我们早晚也得去那里,这点没错,但现在我们必须上楼。”

  “为什么?”

  “显然因为这里有某位我们要找的人,我也还不知道他或她是谁——但是请相信我,亲爱的华生,无论在楼上等我们的是谁,都绝不会比你我欠了哪怕一分体面。现在,别担心你的裤子了,稍微侧着点身子,上来。”



   二楼的门暴露在风雨中好像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福尔摩斯敲了敲,门发出了嘎吱嘎吱的声音——然后有个腔调十分奇怪的声音应道:“谁?”

   “我们想见一下尼克斯先生。”

   “什么事?”

   会有正派人隔着门这样粗鲁的问话吗?而且还明显不是伦敦口音——确切地说不是英国口音。

  “有人指责尼克斯先生剽窃。”

  “……哪个尼克斯先生?”



    这个问题让福尔摩斯愣住了,但很快,我和他都明白了对方的意思——显然有两位尼克斯,一个是作者,一个是出版商。



  “写《南国的乐器》的这位。”

  “哦……不在。”

  “另一位呢?”

  “我就是。”



    门突然被拉开了,一张黄种人面孔出现在我们面前。屋子里扑面而来浓重的油墨味,看来尼克斯出版社自己也负责印刷。这位尼克斯先生狐疑地看着我和福尔摩斯,接着对屋内做了个请进的手势,这倒是做的有模有样。



    屋子里有两张办公桌,一条长沙发和一个短沙发 ——这是全部家具,其他东西都是印刷工具,尼克斯先生看来是正在印刷插图,一副副木刻版背面朝上放在地上。招呼我们在长沙发上坐下后,尼克斯先生自己在短沙发上落座,让叫出了一个老妇人帮我们倒茶。茶里放了不少糖,我喝不太惯,福尔摩斯倒是毫不在意。



    “两位刚才说,有人指责鄙社的作品涉嫌抄袭?”他遣词用句,这句话说的十分客气。但话里那种不属于英语的腔调总是让人难受。

    “《南国的乐器》。”

    “对……尼克斯先生的作品,另外一个尼克斯,不过……我认为这不可能是抄袭。因为尼克斯先生在作品创作过程中一直在和我商量细节,从头到尾,我能证明这是他自己的构思。”

   “但有一位身份十分高贵的女士明确指出这本小说的情节与她正在创作的作品雷同。”我说,年老的女佣不声不响地接过了我的茶杯,换上一杯英国式的浓茶——为什么我就雇不到如此体贴细心的佣人?

   “哦?这可真是……没想到。因为我非常确定《南国的乐器》是尼克斯——另外一位——先生的作品,我们从没想过它可能和别人的雷同,请问是哪部分雷同呢?”

  “当事人不愿透露,”我说,“她害怕被进一步抄袭。”我又加了一句。

  “这可真是……我能不能请问这位高贵的女士是谁?”

  “这不太方便。”福尔摩斯终于开口了。

  “当然……我也理解您的苦衷。那么她的作品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写的呢?”

  “大约是一年前。”

  “这可真是……我理解您的意思了,《南国的乐器》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动笔,然后一个月前出版问世的,难怪您的当事人会这么想。说起来,您是?”

  “夏洛克·福尔摩斯。请问您——?”

  尼克斯先生似乎愣了一下,他站起身,之后停住,然后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一样又坐了下来。



  “毕波·尼克斯,我是缅甸人,华生先生大概一直想问吧。”

  “您知道我?”这让我很意外。

  “福尔摩斯先生,我还是听过的,无论如何我也是个出版商,可能的话我真想出版您的有关福尔摩斯先生探案的日记。”他边说边喝茶,还不断往里加糖,“当然,在现在这种场合下,即使是见到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我也高兴不起来。”

  “那么确实是剽窃——”

  “不,不,我非常清楚我的作者没有剽窃,就好像我们在《泰晤士日报》上刊登的广告一样,这部作品是全新的、任何人都没读过的类型,我的作者管它叫【架空背景】。”

  “我注意到了,它看起来好像确实很有趣。”

  “卖得很好——比您想像的还好。”

  “那么这边放着的就是它的再版么?”福尔摩斯突然开口了。

  “不,这是另外一本小说……是……第三个尼克斯先生的作品。”尼克斯先生咧嘴笑了。

  “我大概明白了。”

  “哦?”

  “就好比我的当事人不想过多透露个人信息一样,您的当事人大概也有类似的苦衷吧。”

  “唔,可以这么说,我不能谈的太多,不然影响太大——而且是不名誉的。”

  “而且这个不名誉不是指剽窃?”

  “当然,当然,我以我的名誉、我自己的荣誉发誓,尼克斯先生——无论哪一个——绝对没有抄袭过别人哪怕一个字儿。”尼克斯先生将他黄色的细瘦手指按在心口上。



  从尼克斯出版社出来之后福尔摩斯一直沉默不语。我们就这么步行向着《泰晤士日报》所在地走去,路上不时有人向我和他打招呼,但他好像没看见一样。



  “你到底在想什么,我的朋友?”

  “当然——当然是这三位尼克斯先生。”

  “我觉得这纯粹是个恶作剧,大概是我们见到的这位尼克斯在某个社交场合听说了女伯爵的创意,然后就用到了自己的作品里,你也看见了,他自己做一切工作,恐怕写作也是。”

  “不……难道你觉得像他那样说英语的人写得出《南国的乐器》?”

  我哑口无言,确实,至少存在两个尼克斯。



  “而且,如果只有两个尼克斯,又何必让第二本书冠上另外一个名字呢?第一本书已经广受好评,继续以一个人的名义写不是更好么?”

  “那么你怎么想?”

  “我还不知道……有些疑点,但是……还不能确定。”



  《泰晤士日报》并没为我们提供许多信息,这条广告是尼克斯——我们见到的那一位——亲自来登的,他花钱大方,连登了六条一先令的夹页广告,每个浏览“城市新闻”和“博彩”栏目的读者都会看到《南国的乐器》是一本如何迷人的小书。



  “这下子线索真的断了吧,福尔摩斯我的朋友,下一步你要怎么办?”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认为线索断了,亲爱的华生,在我看来这里——从我们今天见到女伯爵开始到现在——全部都是线索。”

  “比如?”

  “你想过没有,为什么尼克斯先生要选择这么个位置登广告?”

  “因为便宜?”

  “他连登了六条,显然不缺钱,而且我希望你注意到,他的印刷工具都是上好的,房间铺的是硬木地板。”

  “他倒确实雇到了一个不错的佣人。”

  “说道这里,你记得我对你说过,无论楼上是谁都不会不体面吗?”

  “记得,而且我希望你解释一下。”

  “那条楼梯,”福尔摩斯比划着说,“尽管破破烂烂毫不起眼,但它与楼身的结合处是崭新的。有人为了让自己看起来低调一点,在从一楼搬运了漂亮家具进去之后,在楼的侧面嵌上了这么一条破楼梯。我非常确定这件事情就是最近完成的,因为楼梯附近还有机油和滑石粉的痕迹。”

  “可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猜在我们看不见的那一面一定有一道漂亮的小门,因为那位可亲的老佣人看起来丝毫不像是能爬楼梯的样子,而我们会被迫上楼梯,只不过是因为我们都从正派人的角度思考问题,认为出版社的门一定要面对时髦的街道才行。”

  “这是正常的思路,我看不出为什么出版社要隐人耳目。”

  “于是我们又回到了报纸的问题——这家出版社确实想要隐人耳目,城市新闻和博彩这两个栏目你平时会看么?”

  “前者会,后者几乎完全不会。”

  “这就是了。如果你只看城市新闻,那么报纸夹页广告对你来说根本没有意义,因为你不会翻开到另一面去对自己的彩票号码。而会去看博彩的则是——用你的话说——相对中下层一点的普通民众,他们对前者和后者同样有兴趣,他们会读夹页上的一切。”

  “但普通民众非常多,这样算是在隐人耳目?”

  “非常有趣,你也注意到了,从奇怪的楼梯到奇怪的广告——我们的这三位尼克斯先生都在巧妙地躲避着一个社会阶级,他们只不过想从贵族的耳目下隐藏而已。”

  “我完全糊涂了,福尔摩斯……”

  “无论如何我们得再和女伯爵阁下谈谈。我们去萨朗波吧,我估计她还在。”

  “怎么会?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了……”

  “因为她进门时没戴手套。”

  “什么?”

  “进门的时候,这位把自己装饰到牙齿的女士,没有戴对女性来说非常重要的手套。”

  “……为什么?”

  “这还用问吗?手套可以缀蕾丝,可以镶珍珠,可以绣金线,多少种方式来装饰那双漂亮的小手啊……”

  “我是说,这个和她现在还在萨朗波之间有什么关系?”

  “一位精心打扮要见子爵大人的女士,为什么放弃手套呢……?当然是因为她准备戴漂亮的、珍贵的戒指,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是在进门前刚刚摘下戒指交给了女仆,以免显得太招摇。华生,你一定从没留意报纸的时装版,最近半年来的流行趋势是戴戒指时不戴手套,而且还要在手上扑粉。”

  “但——”

  “于是,她今天为双手扑了香粉、装饰了漂亮的戒指,显然是因为她要用手来吸引子爵的注意,否则她绝不会放弃传统的手套,谁都知道波家和国王的关系,她不会冒无意义的险尝试时髦的新装扮。那么,很简单,他们要打桥牌——或是你帮我指出另外一种适合贵族男女坐在饭店里穿着长袍用双手玩的游戏?如果要打牌,那么从午饭结束的时间到现在,我估计咱们还能赶上第三轮。”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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